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6月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朱小军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俞锋先生、朱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该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监事候选人如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一起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俞锋先生:男,1975年出生,大学本科。现任杭州益生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兼总经理、杭州都市月嫂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俞
锋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网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62%股份,持有公司第二大股东杭州涉其网络有限公司18.285%股份。俞锋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俞锋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俞锋先生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俞锋先生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朱炯先生:男,197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6年7月至2020年6月,历任杭州鼎龙贸易有限公司职员、总经理助理、董事;2006年1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2018年10月至今,任杭州鼎泰实业有限公司经理,执行董事;2018年3月至2020年11月,任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11月至今,任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炯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网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62%股份,持有公司第二大股东杭州涉其网络有限公司
18.285%股份。朱炯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朱炯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朱炯先生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朱炯先生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