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绩效薪酬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绩效薪酬的议案》,该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1年度内部董事、内部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年度经营业绩结合内部董事、内部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考核结果,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董事、内部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进行确定。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个人考核结果 | 2021年度绩效薪酬(万元) |
1 | 何清华 | 董事长 | 合格 | 17.50 |
2 | 付向东 | 董事、总经理 | 合格 | 12.50 |
3 | 夏志宏 | 董事、执行总经理 | 合格 | 12.50 |
4 | 熊道广 | 董事、财务总监 | 合格 | 10.00 |
5 | 陈欠根 | 监事会主席 | 合格 | 3.00 |
6 | 张爱民 | 职工监事 | 合格 | 5.00 |
7 | 唐 彪 | 副总经理 | 合格 | 10.00 |
8 | 张大庆 | 副总经理 | 合格 | 10.00 |
9 | 朱建新 | 副总经理 | 合格 | 10.00 |
10 | 黄志雄 | 副总经理 | 合格 | 10.00 |
11 | 龙居才 | 副总经理 | 合格 | 10.00 |
12 | 雷艳群 | 离任副总经理 | 合格 | 9.17 |
13 | 全登华 | 副总经理 | 合格 | 0.83 |
14 | 王 剑 | 董事会秘书 | 合格 | 10.00 |
(注:雷艳群任职至2021年12月2日止,全登华任职自2021年12月2日起)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提出的薪酬分配方案,是根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
水平,按照公司制度和绩效考核原则要求制定的,可以有效激励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该方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