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康生物”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保荐机构的相应职责,于2019年10月28日对天康生物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部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持续督导培训,培训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2019年10月28日,长城证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的要求完成了对天康生物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部等相关人员的持续督导培训工作,特出具本培训总结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2019年10月28日,长城证券通过现场授课的方式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部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本次培训重点为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以及上市公司董监高的职责与规范要求、子公司重大事项报送规则、股票买卖的限制性规定及内幕交易防控、上市公司持续督导规范等制度规范,了解上市公司当前的监管形势和违规案例,提高公司主要人员的法律意识和综合素养,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强公司内部合规管理。
二、本次培训人员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的要求,参加本次培训的公司人员主要有天康生物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部等人员。
三、培训成果
各参与培训的天康生物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部等人员通过相关培训和对相关法律法规等的学习,加深了对规范运作的认识和理解,对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提升公司后续经营和管理的合规性有一定的提升作用。(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持续督导期间培训总结》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白毅敏 | 秦 力 |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