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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康生物: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20

证券代码:002100 证券简称:天康生物公告编号:2021-004债券代码:128030 债券简称:天康转债

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月19日上午11:0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长春南路528号天康企业大厦11楼公司4号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杨焰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44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19,565,0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0239%,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34,258,928股,占公司总股本31.089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41人,代表股份85,306,11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934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43人,代表股份135,635,85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2.615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该议案经表决,同意408,532,62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7.3705%;反对6,519,87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5540%;弃权4,512,53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75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24,603,43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661%;反对6,519,87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069%;弃权4,512,53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70%。

(二)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408,561,32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7.3774%;反对6,489,77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5468%;弃权4,513,93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75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24,632,13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873%;反对6,489,77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847%;弃权4,513,93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80%。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408,563,22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7.3778%;反对6,487,87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5463%;弃权4,513,93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75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24,634,03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887%;反对6,487,87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833%;弃权4,513,93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80%。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408,531,22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7.3702%;反对6,519,87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5540%;弃权4,513,93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75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24,602,03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651%;反对6,519,87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069%;弃权4,513,93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80%。

4、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408,561,32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7.3774%;反对6,488,37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5465%;弃权4,515,33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76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24,632,13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873%;反对6,488,37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837%;弃权4,515,33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90%。

5、发行数量;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408,593,32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7.3850%;反对6,436,27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5340%;弃权4,535,43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8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24,664,13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109%;反对6,436,27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53%;弃权4,535,43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438%。

6、限售期;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408,562,82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7.3777%;反对6,456,47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5389%;弃权4,545,73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8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24,633,63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884%;反对6,456,47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602%;弃权4,545,73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514%。

7、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408,565,92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7.3784%;反对6,387,27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5224%;弃权4,611,83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99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24,636,73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907%;反对6,387,27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91%;弃权4,611,83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02%。

8、上市地点;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408,593,72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7.3851%;反对6,333,97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5097%;弃权4,637,33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105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24,664,53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112%;反对6,333,97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98%;弃权4,637,338股,占出席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190%。

9、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408,563,22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7.3778%;反对6,445,47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5362%;弃权4,556,33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86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24,634,03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887%;反对6,445,47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520%;弃权4,556,33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592%。

10、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408,530,82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7.3701%;反对6,500,47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5493%;弃权4,533,73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8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24,601,63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648%;反对6,500,47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926%;弃权4,533,73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426%。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408,531,22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7.3702%;反对6,518,47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5536%;弃权4,515,33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76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24,602,03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651%;反对6,518,47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059%;弃权4,515,33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90%。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

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408,530,82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7.3701%;反对6,469,87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5420%;弃权4,564,33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879%;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24,601,63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648%;反对6,469,87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700%;弃权4,564,33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651%。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该议案经表决,同意408,872,52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7.4515%;反对6,079,67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4490%;弃权4,612,83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99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24,943,33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167%;反对6,079,67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824%;弃权4,612,83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09%。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408,563,22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7.3778%;反对6,435,17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5338%;弃权4,566,63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88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24,634,03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887%;反对6,435,17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45%;弃权4,566,63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668%。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房地产业务专项自查报告>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408,836,02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7.4428%;反对6,089,87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4515%;弃权4,639,13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1057%;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24,906,83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898%;反对6,089,87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899%;弃权4,639,13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203%。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该议案经表决,同意408,530,82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7.3701%;反对6,493,27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5476%;弃权4,540,93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823%;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24,601,63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648%;反对6,493,27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873%;弃权4,540,93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479%。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新疆星河律师事务所委派杨玉玲律师、李莎律师及周强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发表如下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及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 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新疆星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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