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修订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修订通知》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日期
公司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执行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修订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原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修订通知》的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
将资产负债表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资产负债表增加“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2、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利润表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及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于2019年8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事宜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需发表专项意见。
四、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对本次变更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相关意见详细内容见2019年8月2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