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广东鸿图股票代码:002101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四维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北青公路10092号通讯地址:上海市北青公路10092号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0 年 12 月 30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鸿图”或“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东鸿图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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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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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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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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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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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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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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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上海四维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广东鸿图、公司、上市公司 | 指 |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报告书、报告书 | 指 |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报告书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上海四维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6655945875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罗旭强 |
成立日期 | 2007/9/29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青浦区北青公路10092号 |
经营范围 | 实业投资,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智能化安装施工,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经营期限 | 2007-09-29 至 2027-09-28 |
联系地址 | 上海市青浦区北青公路10092号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股东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四维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为罗旭强及陈佳昕,罗旭强持股95%,陈佳昕持股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长期居留地 |
1 | 罗旭强 | 董事长、总经理 | 男 | 上海 |
2 | 陈佳昕 | 监事 | 女 | 上海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本次权益变动是基于上海四维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自身经营需求而考虑本次减持。
二、未来十二个月继续增持或减持股份的计划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未来
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公司股份的可能性尚不确定,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上海四维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广东鸿图股份29,188,4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1%。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四维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广东鸿图股份17,107,0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3%。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上海四维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大宗交易 | 2020年12月28日至2020年12月30日 | 6.22 | 9400000 | 1.77% |
上海四维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集中竞价 | 2020年12月10日至2020年12月30日 | 6.97 | 2681400 | 0.51%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权利限制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15,460,000,占所持股比例53.77%,占公司总股本2.92% 。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存在其他安排
截至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其他安排。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以及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四维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罗旭强签署日期:2020年12月30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广东省 |
股票简称 | 广东鸿图 | 股票代码 | 002101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上海四维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上海市 |
拥 有 权 益 的 股 份 数 量 变 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是 否 为 上 市 公 司 第 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29,188,440 持股比例: 5.51%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12,081,400 变动比例: 2.28%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0年12月30日 方式: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未来12个 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 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无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无 |
本次权益变动是 否需取得批准 | 无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 上海四维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罗旭强日期: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