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26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2月5日在公司广州运营中心以现场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但昭学先生主持,采用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全部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同意结合公司当前实际和未来发展需要,对公司内部组织架构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四维尔丸井投资建设武汉生产基地的议案》;
同意控股子公司四维尔丸井(广州)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不超过7,139万元用于其全资子公司四维尔丸井(武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简称“武汉生产基地”)的产能建设。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或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2月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或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广东鸿图武汉压铸有限公司、广东鸿图(南通)模具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长办理公司银行贷款所涉资产抵押等事宜的议案》;
为提高运行效率,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及《投融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办理公司银行贷款所涉资产抵押等事宜,具体如下:
1、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10%的范围内,负责审批办理公司因办理银行贷款所涉及的资产抵押、质押等相关担保事宜。
2、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止。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银行贷款及所涉资产抵押、质押等相关担保事宜的授权事项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终止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建设期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2月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建设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