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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冠福: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02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ST冠福 公告编号:2021-023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2月27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烈权先生召集,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2月2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专人递送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的董事九人(发出表决票九张),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九人(收回有效表决票九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塑米信息(汕头)有限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塑米信息(汕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塑米”)鉴于2019年度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币种下同)低风险授信额度的有效期即将届满,根据生产经营对资金的实际需求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其再向广发银行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低风险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额度及业务品种、授信期限等最终以广发银行批准的为准)。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汕头塑米的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汕头塑米与广发银行洽谈、签署与本次申请授信额度相关的法律文件以及该授信额度项下的具体业务合同、凭证等一切法律文件并办理其他相关具体事宜,上述受托人签署的各项合同等文书均代表汕头塑米的意愿,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授权期限为一年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塑米科技(广东)有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塑米科技(广东)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塑米科技(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塑米”)由于向相关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限即将届满,以及根据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其再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1、广东塑米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申请不超过66,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其中风险授信额度6,000万元,低风险授信额度60,000万元),授信期限为一年。上述风险授信额度(不含低风险授信额度)全部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额度及业务品种、授信期限及担保条件等最终以中国银行批准的为准)。

2、广东塑米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申请不超过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其中风险授信额度10,000万元,低风险授信额度50,000万元),授信期限为一年。上述风险授信额度(不含低风险授信额度)全部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额度及业务品种、授信期限及担保条件等最终以民生银行批准的为准)。

3、广东塑米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申请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其中风险授信额度6,000万元,低风险授信额度54,000万元),授权期限为一年。上述风险授信额度(不含低风险授信额度)全部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额度及业务品种、授信期限及担保条件等最终以农业银行批准的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公司与上述银行洽谈、签订与上述担保相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其他相关具体事宜;授权广东塑米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广东塑米与上述银行洽谈、签署与本次申请授信额度相关的法律文件以及该授信额度项下的具体业务合同、凭证等一切法律文件并办理其他相关具体事宜;上述受托人签署的各项合同等文书均代表公司及广东塑米的意愿,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授权期限为一年。

本议案所涉担保事项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

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能特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特科技”)由于在2020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限即将届满,根据能特科技生产经营对资金的实际需求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其再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1、能特科技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以下简称“荆州农行”)申请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出口押汇、进口押汇、涉外信用证、保函、信保融资等业务,授信期限为一年。上述授信额度以能特科技资产抵押担保、应收账款质押担保、公司及大股东陈烈权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额度及业务品种、授信期限及担保条件等最终以荆州农行批准的为准)。

2、能特科技拟向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银海支行(以下简称“湖北银行”)申请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业务,授信期限为一年。上述授信额度以能特科技资产抵押担保、大股东陈烈权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票质押担保、公司及大股东陈烈权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额度及业务品种、授信期限及担保条件等最终以湖北银行批准的为准)。

3、能特科技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申请不超过2,000万美元的贸易融资授信,用于办理信用证、跟单托收、汇款项下出口押汇及出口代付融资、信保融资、国际信用证打包贷款等业务,授信期限为一年。上述授信额度由公司及公司大股东陈烈权先生及其配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额度及业务品种、授信期限及担保条件等最终以华夏银行批准的为准)。

4、能特科技拟向湖北荆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商银行”)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

行承兑汇票、保函等业务,授信期限为一年。上述授信额度以能特科技资产抵押担保、大股东陈烈权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票质押担保、公司及大股东陈烈权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额度及业务品种、授信期限及担保条件等最终以农商银行批准的为准)。

5、能特科技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申请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业务,授信期限为一年。上述授信额度以公司大股东陈烈权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额度及业务品种、授信期限及担保条件等最终以中信银行批准的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公司与授信银行洽谈、签订与上述担保相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其他相关具体事宜;授权能特科技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能特科技与上述银行洽谈、签署与本次申请授信额度相关的法律文件以及该授信额度项下的具体业务合同、凭证等一切法律文件并办理其他相关具体事宜;上述受托人签署的各项合同等文书均代表公司和能特科技的意愿,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授权期限为一年。本议案所涉担保事项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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