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法》、《独立董事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总裁辞职的原因进行了审查,在审阅有关文件及尽职调查后,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钱京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裁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程序合法合规。钱京先生辞去总裁职务后仍担任公司董事长、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综上,我们认为钱京先生辞去公司总裁职务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丁虹 陈雪娇 蔡正华
2020年2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