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恒宝股份: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2-29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
法》、《独立董事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
议的《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在审阅有关文件及尽职调查后,
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同意聘任胡兆凤女士为公司总裁,其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审阅胡兆凤女士履历等材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不得担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
除的现象,胡兆凤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
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丁虹                  陈雪娇             蔡正华
                                              2020 年 2 月 28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