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8月25日下午13:30时在江苏省丹阳市横塘工业区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20年8月15日以书面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钱京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对各项报告、议案及提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网站巨潮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