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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宝股份:关于职工代表监事的选举结果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24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代表监事的选举结果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下午2时在江苏省丹阳市横塘工业区公司三楼阶梯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经过认真讨论,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同意选举干玲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附后),干玲女士将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二二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件: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干玲女士:中国国籍,1977年8月出生,中专学历。2004年2月起就职本公司,先后担任公司行政人事部接待主管、监事工作至今。干玲女士不存在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的工作情况,也不存在最近五年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干玲女士持有公司股票1,687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干玲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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