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条款 | 修订前 | 修订后 | 修订原因 |
第七条 | 会议通知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公司指定的专门负责人员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将盖有监事会印章的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监事。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 …… | 会议通知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公司指定的专门负责人员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将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监事。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 …… | 根据最新监管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满足公司治理规范化要求进行修订 |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