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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明珠: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09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19-037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7月8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7月7日—2019年7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7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7月7日下午15:00至2019年7月8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六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宏伟先生

6、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04,192,87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558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02,806,62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460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86,25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978%。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7名(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1名,参加网络投票的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222,05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567%。

(三)公司部分现任和拟任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陈宏伟先生、于桂亭先生、赵如奇先生、丁圣沧先生、于增胜先生和于韶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 选举陈宏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504,000,38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8%;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2,029,5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3369%。

表决结果:陈宏伟先生通过累计投票得票数量已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陈宏伟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于桂亭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504,005,38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8%;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2,034,5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5620%。

表决结果:于桂亭先生通过累计投票得票数量已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于桂亭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赵如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504,000,38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8%;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2,029,5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3369%。

表决结果:赵如奇先生通过累计投票得票数量已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赵如奇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丁圣沧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504,000,38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8%;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2,029,5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3369%。

表决结果:丁圣沧先生通过累计投票得票数量已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丁圣沧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于增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504,000,38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8%;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2,029,5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3369%。

表决结果:于增胜先生通过累计投票得票数量已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于增胜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于韶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504,000,97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9%;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2,030,1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3637%。

表决结果:于韶华先生通过累计投票得票数量已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于韶华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迟国敬先生、陆宇建先生、李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 选举迟国敬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504,000,38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8%;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2,029,5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3369%。

表决结果:迟国敬先生通过累计投票得票数量已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迟国敬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陆宇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504,005,381,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8%;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2,034,5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5620%。

表决结果:迟国敬先生通过累计投票得票数量已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迟国敬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李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504,000,67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9%;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2,029,8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3503%。

表决结果:李林先生通过累计投票得票数量已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李林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04,032,7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2%;反对16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7%;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按保留小数点后4位记录)。付洪艳女士得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付洪艳女士当选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061,9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950%;反对16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005%;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薛玉婷、李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沧州明珠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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