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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股份: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牟宇红)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2

本人作为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1年的工作中,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并对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立场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维护了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关心公司生产和经营状况,为公司发展出谋划策,并积极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在积极维护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同时,充分关注公司的规范运作,认真地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和义务,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公司及全体股东。2021年9月10日,经公司股东会选举本人就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本人2021年任职期内的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牟宇红202001

二、会议表决情况

2021年度,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律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能够提前阅读、审查、询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等情形。

三、2021年发表的独立意见情况

会议时间会议届次发表独立意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类型
2021年12月17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1. 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延期

的独立意见

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四、对公司现场调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内控运行情况进行认真而细致的了解,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内部控制以及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薪酬与考核、战略、提名等4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行使职权,正确履职,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专业优势和职能作用,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良好支持,也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科学管理水平。各专门委员会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其中,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召集主持审计委员会召开工作会议1次。听取了公司审计部2021年三季度的审计工作总结和四季度工作计划;对2021年三季度报告及财务报表进行了审核,全年勤勉尽责。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会议1次。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经济目标责任考核的结果进行了确认。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参加提名委员会工作会议1次。对董事会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建玲进行了资格审查。

六、信息披露方面的工作

2021年度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地完成了 2021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自律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能自觉地遵守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自律。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各项专门委员会,对公司的商机、以及经营中的重大事项进行保密,未利用内幕信息在二级市场上买卖公司股票获利。

八、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充分关注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利润分配方案、资金往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情况,并积极了解行业发展及公司经营动态,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努力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3、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各项法规、制度,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与作用。

4、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合作,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建议,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和经营业绩,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九、其它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最后,本人对公司及相关工作人员在2021年工作中给予的协助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牟宇红

2022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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