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处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18年度
固定资产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18年度固定资产损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本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固定资产报废基本情况
2018年度公司以及全资子公司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泉州闽光)对固定资产进行了盘点清理,按照使用情况及使用年限,并经公司相关部门确认,对部分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泉州闽光报废固定资产账面原值273,715,271.96元,账面净值107,634,116.51元,扣减报废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7,473.38元,确认报废损失107,606,643.13元。具体报废资产情况如下:
序号 | 报废资产所在地 | 报废原值 | 报废净值 | 计提减值准备 | 报废净损失 |
1 | 公司 | 230,457,473.37 | 98,026,786.36 | -- | 98,026,786.36 |
2 | 泉州闽光 | 43,257,798.59 | 9,607,330.15 | 27,473.38 | 9,579,856.77 |
合计 | 273,715,271.96 | 107,634,116.51 | 27,473.38 | 107,606,643.13 |
二、本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确认损失107,606,643.13元,本次固定资产报废预计会影响公司2018年度税前利润107,606,643.13元。以上财务数据及会计处理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
公司本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有利于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泉州闽光本次处理公司2018年度固定资产损失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公司本次处理公司2018年度固定资产损失的决策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在本次处理公司2018年度固定资产损失后,公司的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我们同意本次处理公司2018年度固定资产损失。
四、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做出的关于部分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的决定。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