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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钢闽光:2018年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15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19-036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等情况

1.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下简称分配方案)已获公司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总股本1,634,384,15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息2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3,268,768,318元;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451,576,238股;

2.自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 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 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发放范围本次分配方案发放年度为2018年度,发放范围为公司全体股东。

2.含税及扣税情况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34,384,15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2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要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634,384,159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451,576,238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21日(星期二),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5月22日(星期三),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19年5月22日(星期三)。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5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1、本次所转增股份将于2019年5月22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增股份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增股份总数与本次方案拟定的转增股份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

于2019年5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9年5月22日。

3、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户股东名称
108*****914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8*****622福建三钢(集团)三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5月8日至登记日:2019年5月2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股份变动结构表

类别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公积金转增数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012,107,11161.93%506,053,5551,518,160,66661.9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622,277,04838.07%311,138,524933,415,57238.07%
三、股份总数1,634,384,159100%817,192,0792,451,576,238100%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转增股份后,按新股本2,451,576,238股摊薄计算,公司2018年度每股净收益为2.65元。

2.本公司控股股东未承诺最低减持价的情况。

3.本公司无衍生品种、股权激励等需价格调整的情况。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工业中路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胡红林、罗丽红

咨询电话:0598-8205188传真电话:0598-8205013

九、备查文件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5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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