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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钢闽光: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09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19-048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

有关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下简称分配方案)已获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总股本1,634,384,15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3,268,768,318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按每10股转增5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共计转增股份817,192,079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451,576,238股。2019年5月22日,公司已经实施完毕上述分配方案(以上事项参见公司于2019年5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18年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9-036))。转增前本公司股本总额为1,634,384,159股,转增后股本总额增至2,451,576,238股。公司的注册资本将从人民币1,634,384,159元变更为人民币2,451,576,238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次分配情况以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将对《公司章程》中涉及《营业执照》、注册资本等内容的条款进行修改。

2019年8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中涉及《营业执照》记载事项、注册资本等内容的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本次修改前的原文内容本次修改后的内容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34,384,159元。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51,576,238元。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第十八条 公司设立时股本总额为43,470万元,其中:国有法人股40,330万元,占公司股本总额92.78%;其他法人股3,140万元,占公司股本总额7.22%。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821号文核准,公司于2018年6月向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安溪荣德矿业有限公司、厦门市信达安贸易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合计260,769,197股,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8年6月13日对公司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本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8)第十八条 公司设立时股本总额为43,470万元,其中:国有法人股40,330万元,占公司股本总额92.78%;其他法人股3,140万元,占公司股本总额7.22%。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821号文核准,公司于2018年6月向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安溪荣德矿业有限公司、厦门市信达安贸易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合计260,769,197股,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8年6月13日对公司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本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
本次修改前的原文内容本次修改后的内容
第350ZA0018号《验资报告》。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从1,373,614,962元变更为1,634,384,159元。(2018)第350ZA0018号《验资报告》。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从1,373,614,962元变更为1,634,384,159元。 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总股本1,634,384,15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3,268,768,318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按每10股转增5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共计转增股份817,192,079股。2019年5月22日,公司已实施完毕上述分配方案,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股本总额变更为2,451,576,238股。
第十九条 公司现有股份总数为1,634,384,159股,均为普通股。第十九条 公司现有股份总数为2,451,576,238股,均为普通股。

公司将按照以上修改内容,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并制作《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9年8月修订)。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后,《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9年8月修订)正式生效施行,现行的《公司章程》同时废止。

同时,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的人士全权负

责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所有相关手续,并且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的人士有权按照公司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条款进行必要的修改,上述修改对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

上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9年8月修订)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19年8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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