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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钢闽光: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30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20-072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了继续提高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及下属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根据公司以及全资子公司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泉州闽光)、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罗源闽光)、控股子公司福建闽光云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光云商)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在2021年度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泉州闽光、罗源闽光,控股子公司闽光云商,在2021年度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使用期限不超

过12个月,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提议股东大会分别授权公司管理层以及子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现将相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前次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收益情况

1.2020年1月1日至今,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收益情况

金融机构产品名称买入日期赎回日期金额(元)税后收益(元)收益率(年)
中信银行三明分行结构性存款2020-1-212020-2-4130,000,000.00140,824.602.90%
厦门银行三明分行结构性存款2019-12-22020-4-3100,000,000.001,399,672.064.25%
建设银行三明分行结构性存款2020-1-202020-4-20100,000,000.00974,606.324.05%
中行三明分行结构性存款2020-5-142020-7-9100,000,000.00571,843.553.60%
中信银行三明分行结构性存款2020-4-112020-7-10100,000,000.00882,479.973.70%
建设银行三明分行结构性存款2020-4-222020-7-10200,000,000.001,671,754.894.00%
厦门银行三明分行结构性存款2020-1-132020-7-17100,000,000.002,043,464.824.10%
兴业银行三明分行结构性存款2020-5-192020-8-17200,000,000.001,737,045.753.64%
浦发行福州分行结构性存款2020-5-132020-9-11200,000,000.002,099,477.983.30%
浦发行福州分行结构性存款2020-4-162020-10-13100,000,000.001,806,163.523.80%
工行三明三钢支行结构性存款2020-5-72020-11-6100,000,000.001,841,674.983.80%
建设银行三明分行结构性存款2020-5-142020-11-14300,000,000.003,275,766.593.80%
工行三明三钢支行结构性存款2020-5-182020-11-17200,000,000.003,683,349.963.80%
浦发行福州分行结构性存款2020-6-112020-12-9100,000,000.001,609,078.623.30%
中信银行三明分行结构性存款2020-6-132020-12-10100,000,000.001,553,018.873.20%
建设银行三明分行结构性存款2020-6-162020-12-16100,000,000.001,578,902.523.20%
工行三明三钢支行结构性存款2020-6-222020-12-22100,000,000.001,578,902.523.20%
农行三明梅列支行结构性存款2020-6-172020-12-30200,000,000.003,895,756.813.70%
厦门银行泉州分行结构性存款2020-1-72020-8-14100,000,000.002,242,662.473.89%
厦门银行泉州分行结构性存款2020-1-72020-5-8150,000,000.001,774,371.073.70%
农业银行湖头支行结构性存款2020-1-222020-12-2530,000,000.001,022,124.583.90%
交通银行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结构性存款2020-1-172020-7-2050,000,000.00920,457.483.85%
中国银行安溪支行结构性存款2020-1-142020-3-3125,000,000.00184,091.503.65%
中国银行安溪支行结构性存款2020-1-142020-3-3125,000,000.00184,091.503.65%
光大银行福州古田支行结构性存款2020-1-102020-4-1050,000,000.00454,009.433.85%
中信银行南安支行结构性存款2020-1-162020-7-16100,000,000.001,811,062.293.85%
厦门国际银行泉州分行结构性存款2020-1-92020-7-750,000,000.00943,396.234.00%
厦门国际银行泉州分行结构性存款2020-1-192020-10-1850,000,000.001,430,817.614.00%
建设银行安溪支行结构性存款2020-1-172020-10-1380,000,000.002,008,636.423.60%
农业银行湖头支行结构性存款2020-3-42020-7-2100,000,000.001,219,953.484.00%
农业银行湖头支行结构性存款2020-7-212020-12-30100,000,000.001,507,366.243.60%
建设银行安溪支行结构性存款2020-5-182020-11-14140,000,000.001,701,403.832.61%
中信银行南安支行结构性存款2020-11-52020-12-30100,000,000.00376,712.332.65%
农业银行湖头支行结构性存款2020-4-102021-4-9100,000,000.003,857,327.474.10%
农业银行湖头支行结构性存款2020-4-172021-4-960,000,000.002,269,888.864.10%
农业银行湖头支行结构性存款2020-5-82021-4-30140,000,000.004,973,455.673.85%
兴业证券国债逆回购2019-12-232020-1-20100,000,000.00201,912.652.79%
兴业证券国债逆回购2020-1-202020-2-17100,000,000.00209,537.552.90%
兴业证券国债逆回购2020-2-172020-3-16100,000,000.00184,543.812.55%
兴业证券国债逆回购2020-3-162020-4-1347,900,000.0073,837.062.13%
兴业证券国债逆回购2020-3-162020-4-1352,100,000.0076,540.812.03%
合计4,380,000,000.0061,971,984.67

二、本次投资理财的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泉州闽光、罗源闽光、控股子公司闽光云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进行投资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投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投资范围和期限

投资范围:可投资于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或承诺保本的理财产品或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证券公司或

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不得投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五)投资理财的要求

在对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并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现金流的状况,及时进行理财产品的购买或赎回,投资理财以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为前提条件。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不得购买关联方发行的理财产品或金融产品,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六)实施方式

投资理财必须以公司或子公司名义进行,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总监或者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部具体操作。

(七)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投资理财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投资理财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且投资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一般高于活期存款及同期定期存款利率,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

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公司及子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违规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拟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公司及子公司承担。

2.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部负责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需求的状况,应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或赎回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部应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并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及时与金融机构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4.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理财业务的申请人、审核人、审批人、操作人、资金管理人应相互独立。

5.公司及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及

子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及子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6.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定期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投资理财产品的操作及相关损益情况。

五、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金的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0年12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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