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8月17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黎立璋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6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发出表决票7张),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收回有效表决票7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
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何天仁先生、洪荣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提名何天仁先生、洪荣勇先生担任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议通过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到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分别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并经公司总经理卢芳颖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汪灿荣先生、林华春先生、彭建昌先生和郭凌欢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工作分工调整,卢芳颖先生已于近日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董事会选举本届现任董事李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