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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钢闽光: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23-010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三钢闽光)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公司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1年度股东大会同意,聘请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实行一体化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该所自成立以来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其审计团队已连续多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审计期间该团队成员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历年的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拟建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聘期一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267人,其中6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1年度收入总额为

233,952.7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837.6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94,730.69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21家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6,988.75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三钢闽光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2次。

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许瑞生,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三钢闽光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志达,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三钢闽光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胡定海,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三钢闽光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陈昭新,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许瑞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志达、签字注册会计

师胡定海、项目质量复核人陈昭新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基于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3年年报审计费用预计为190万元(不含税),2023年内控审计费用预计为30万元(不含税),与上年审计费用持平。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容诚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2年公司的外部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严格履行了双方审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能够起到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关于继续聘任其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2.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3.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4.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同意函》;

5.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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