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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钢闽光: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分配预案公告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按母公司财务报表口径计算,下同)100,044,084.77元。

2022年年初公司未分配利润为8,430,444,214.51元,加上当年转入净利润100,044,084.77元,扣除派发2021年度现金股利1,991,842,506.14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净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本公司法定公积金为1,225,788,119元,已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故本年度不提取法定公积金),2022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538,645,793.14元。

至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公司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回购公司股份22,500,011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回购专户中的股票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根据《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年度公司拟以现有股份总数2,451,576,23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22,500,011股后的股份数2,429,076,227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21,453,811.35元,2022年度公司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6,417,191,981.79元结转下一年度。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预计公司2022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为 121,453,811.35元,占2022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87.55%。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水平与公司所处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权益分派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派总额。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从公司的实际

情况出发,在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其它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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