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湖南天润数字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通过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就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鉴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鉴于2021年营业收入没有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该期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公司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的数量准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行为符合《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办理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相关事宜。
二、对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慎核查,我们认为:湖南容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具备审计业务相关资格,在过往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诚实守信,恪尽职守,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湖南容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天润数字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邵铁瑞
黄艳艳
李美云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