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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锌电: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23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积极配合下,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监管机构各类指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各项规章制度要求,从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谨慎、认真地履行了自身职责,对公司规范运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监督。现将 2021年度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1年工作情况

(一)认真履行职责,依法依规召开监事会会议

公司全体监事勤勉尽责,报告期内均亲自出席了全部监事会会议,并对提交监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积极发表意见,依法行使表决权,充分履行监事职责。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了7次会议、审议通过 16个议题,具体情况如下:

1、2021年1月4日上午10:00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预案。

2、2021年3月25日上午11:00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0年度利润分配》、《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以及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计提2020年度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或有负债》的议案。

3、2021年4月27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资产收购暨关联交易》的预案。

4、2021年7月26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预案。

5、2021年8月11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为全资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6、2021年8月23日下午4:00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投资新建富锌油菜三产融合发展项目》的预案。

7、2021年10月25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严格履行监事会监督职责

1、监事会成员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列席了9次董事会和5次股东大会,通过列席上述会议,监督董事、高管出席股东大会、董

事会会议的情况,审阅公司各项工作报告和专项报告,对会议的召开程序、议事方式和内容、决议做出的流程等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并就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

2、监事会积极关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项工作,相关监事列席参了公司重要经营管理工作会议和办公例会,站在公司及股东的立场根据规定和要求,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对公司经营决策的有关程序和经营管理行使了监督职责。

二、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层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定期报告编制、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持续关注,在此基础上,对公司发表以下意见:

(一)检查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依照各项法律、法规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依法列席或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严格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报告真实合理,有利于股东对

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的正确理解。

(三)检查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2021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收购、出售及资产重组事项。

(四)检查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1、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参股公司兴义黄泥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黄泥河公司”)33%股权,因黄泥河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义分行签订的中长期项目贷款合同(合同金额:20000万元)于2021年6月29日已到期,贷款余额10000万元。经黄泥河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义分行协商,该笔贷款余额展期3年,展期后贷款到期日2024年6月29日。该笔贷款按出资比例公司担保3300万元,担保期限至2024年6月29日。

2、2021年度,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检查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评价客观、真实。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建立了内部控制机制,并进行持续优化,内部控制制度具有针

对性、合理性,内控体系设计和执行有效,确保了公司经营管理依法、合规。

(六)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度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交易表决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七)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生产经营实际情况。

三、监事会2022年的工作计划

公司监事会将贯彻公司的战略方针,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仍将忠实勤勉、严谨公正地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各项权利,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督促公司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认真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监督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对公司财务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推动内控制度建设,坚决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推动公司规范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2年3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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