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东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 简 称 :东港股份股 票 代 码 :002117
信息披露义务人:香港喜多来集团有限公司住 所:香港尖沙咀广东道9号港威大厦第6座37搂06室通讯地址:香港尖沙咀广东道9号港威大厦第6座37搂06室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0年9月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东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东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5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6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6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6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7
第一节 释义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香港喜多来集团有限公司 |
东港股份、上市公司 | 指 |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
香港喜多来 | 指 | 香港喜多来集团有限公司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因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7年1月-2020年9月因资金调整原因减持东港股份股权,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下降的行为。 |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本报告、本报告书 | 指 |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即本报告书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香港喜多来集团有限公司英文名称:HONGKONG HITORO HOLDINGS LIMITED住 所:香港尖沙咀广东道9号港威大厦第6座37搂06室法定代表人:石林注册资本:400万港元商业登记证编号:15223815-000经营范围:公司目前主要从事国际原材料贸易和实业投资。公司股东:Infomatic Resources Ltd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职 务 | 国籍 | 居住地 |
石 林 | 男 | 董事 | 中国 香港 | 香港 |
陈 新 | 女 | 董事 | 中国 香港 | 香港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5%以上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持有55,033,650股“东港股份”股份外,未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5%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资金调整原因而安排减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2020年7月1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上述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16,369,000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9998%。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减持期间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东港股份的股份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之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54,877,967股东港股份的股份,持股比例为15.09%。2019年5月因东港股份实施了每10股送5股的利润分配方案,因此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数量增加。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和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2,28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香港喜多来 | 大宗交易 | 2017年1月 | 24.31 | 3,000,000 | 0.83% |
大宗交易 | 2017年2月 | 26.82 | 2,690,000 | 0.74% | |
大宗交易 | 2017年3月 | 28.29 | 4,310,000 | 1.18% | |
大宗交易 | 2020年8月 | 11.71 | 7,820,000 | 1.43% | |
集中竞价 | 2020年8月 | 13.06 | 3,054,100 | 0.56% | |
集中竞价 | 2020年9月 | 12.56 | 1,409,200 | 0.26% | |
合计 | 22,283,300 | 5.00% |
截至本权益报告书签署之日,香港喜多来持有公司55,033,6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09%。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发行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东港股份55,033,650股股份,所拥有的该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权利限制情形。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除第四节披露的减持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买卖东港股份上市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清单
1、香港喜多来集团有限公司的商业登记证(复印件)。
3、香港喜多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名单 。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东港股份证券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香港喜多来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石 林
2020年9月4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北路23号 |
股票简称 | 东港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117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香港喜多来集团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香港尖沙咀广东道9号港威大厦第6座37搂06室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平台减持股份;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 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 54,877,967股 持股比例: 15.09% |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 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22,283,300股 变动比例: 5.00%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
(以下无正文,为东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香港喜多来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石 林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