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通过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验收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7月,我公司披露了《关于试点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6)
近期,国家档案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通过验收企业名单(第二批)的通知》。我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港嘉华)顺利通过了本次试点验收工作。
东港嘉华通过进行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工作,完成了电子发票电子化归集、报销、入账、归档整体方案,具备了可推广的项目经验,也为今后向各业务领域推广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奠定了良好基础。今后将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进一步完善相关技术流程,加快电子发票应用和推广实施工作,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助力国家数字经济发展。
本次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工作尚处于试点阶段,不会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的提升带来显著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