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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鑫药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20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上市公司名称: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紫鑫药业股票代码:002118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海通资管-浦发银行7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常住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第32层第01-12室单元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第32层第01-12室单元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股份

签署日期:2021年7月1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5

第一节 释义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第 4 页 共 18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海通资管

信息披露义务人/海通资管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海通资管-浦发银行7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紫鑫药业、上市公司、公司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海通资管-浦发银行7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康平公司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司法裁定抵债过户增加其持有公司股份72,147,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5.6332%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15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年修订)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第 5 页 共 18页

企业名称

企业名称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海通资管-浦发银行7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第32层第01-12室单元
法定代表人裴长江
注册资本22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码91310000599711334G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证券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2年6月26日至长期
税务登记证号码91310000599711334G
联系电话021-23212136
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第32层第01-12室单元
产品名称海通资管-浦发银行7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产品类别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委托人万家共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万家共赢浦发140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二)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职位姓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董事长裴长江中国上海
董事兼总经理李井伟中国上海
董事张少华中国上海
董事吴淑琨中国上海
监事宋世浩中国上海

(三)股东结构

序号股东出资情况(万元)出资比例

第 6 页 共 18页

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200001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一致行动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已发行股份的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持股比例备注
1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14.61%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海通证券资管1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根据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执行裁定书》((2020)粤0304执28175号之二),法院裁定将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名称:紫鑫药业,证券代码002118)72,147,400股股票(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332%,占康平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0.1835%)过户至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账户,抵偿本案部分债务。

二、未来 12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可能存在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15号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紫鑫药业股票。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与康平公司合同纠纷案,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对康平公司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72,147,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332%,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0.1835%)进行了司法拍卖。司法拍卖、变卖流拍后,经信息披露义务人向法院申请,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2020)粤0304执28175号之二),将72,147,400股紫鑫药业股票于2021年7月15日过户至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账户。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2,147,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6332%。

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第 8 页 共 18页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后
股数(股)持股比例股数(股)持股比例
海通资管-浦发银行7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无限售流通股0072,147,4005.6332%
合计0072,147,4005.6332%

二、司法相关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与康平公司合同纠纷案,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对康平公司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72,147,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332%,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0.1835%)进行了司法拍卖。司法拍卖、变卖均流拍后,经信息披露义务人向法院申请,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2020)粤0304执28175号之二),将72,147,400股紫鑫药业股票于2021年7月15日过户至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账户。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1日、2021年1月4日、2021年1月21日、2021年2月3日、2021年7月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82)、《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流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第被二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二次司法拍卖流拍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08)、《关于公司股东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标的股份权利限制的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72,147,400股紫鑫药业股票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除本报告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阅。联系电话:0431-81916633联系人:张万恒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海

通资管-浦发银行7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法定代表人(签字):裴长江

日期:2021年7月19日

(本页无正文,为《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海

通资管-浦发银行7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法定代表人(签字):裴长江

日期:2021年7月19日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 15 页 共 18页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吉林省柳河县英利路88号
股票简称紫鑫药业股票代码00211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海通资管-浦发银行7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第32层第01-12室单元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无 持股数量:无 持股比例: 无

第 16 页 共 18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变动数量:72,147,400股 变动比例: 5.6332%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2021年7月15日 方式:执行法院裁定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否?

第 17 页 共 18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否□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不适用□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

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海

通资管-浦发银行7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法定代表人(签字):裴长江

日期:2021年7月 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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