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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上市公司名称: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紫鑫药业股票代码:002118
信息披露义务人1: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常住地址:吉林省敦化市经济开发区通讯地址:吉林省敦化市经济开发区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股份
签署日期:2021年7月1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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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 指 | 指康平公司 |
紫鑫药业、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康平公司、控股股东 | 指 | 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司法划转减少其持有公司72,147,400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5.6332%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准则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年修订)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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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基本情况
名称 | 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地址 | 敦化经济开发区 |
法定代表人 | 郭春辉 |
注册资本 | 6,800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22403244835987T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范围 | 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 |
营业期限 | 199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7日 |
主要股东 | 柳河县峰岭大健康产业园有限责任公司持股30.370%;郭荣持股29.538%、仲桂兰持股24.260% |
通讯地址 | 敦化经济开发区 |
2、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郭春辉先生,中国国籍,1982年8月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通讯地址为长春市二道区浦东路浦东明珠,现任康平公司执行董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一致行动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持有、控制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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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康平公司因合同纠纷案,根据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执行裁定书》((2020)粤0304执28175号之二),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72,147,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332%,占康平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0.1835%)被司法划转过户至海通资管-浦发银行7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账户所致。
二、未来 12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没有继续增加或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但不排除因司法裁定等情况被动减持股票的可能。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15号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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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康平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57,457,4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9098%。
信息披露义务人康平公司因合同纠纷案,被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定,对康平投资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72,147,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332%,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0.1835%)进行了司法及变卖拍卖。上述法拍卖及变卖均流拍,经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向法院申请,根据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裁定书》((2020)粤0304执28175号之二),于2021年7月15日被司法划转海通资管-浦发银行7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账户名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康平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85,310,0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2766%。
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后 | ||
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
康平公司 | 无限售流通股 | 357,457,426 | 27.9098% | 285,310,026 | 22.2766% |
合计 | 357,457,426 | 27.9098% | 285,310,026 | 22.2766% |
二、前次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康平公司因合同纠纷案,被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定,对康平投资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72,147,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332%,占康平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0.1835%)进行了司法拍卖。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1日、2021年1月4日、2021年1月21日、2021年2月3日、2021年7月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82)、《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流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第被二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二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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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拍卖流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关于公司股东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标的股份权利限制的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票主要为康平公司。截止公告日,康平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85,310,0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2766%。其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52,129,9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6860%,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88.3705%;其累计被司法冻结公司股份285,310,0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2766%,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轮候冻结188,858,9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7459%, 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6.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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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除本报告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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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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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阅。联系电话:0431-81916633联系人:张万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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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郭春辉
日期:2021年 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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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郭春辉
日期:2021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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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吉林省柳河县英利路88号 |
股票简称 | 紫鑫药业 | 股票代码 | 002118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吉林省敦化市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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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康平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57,457,4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9098%。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康平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85,310,0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2766%。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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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否?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否□不适用?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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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郭春辉
日期:2021年 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