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10月8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9年10月11日在上海市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会议应出席董事14人,实际出席董事14人(其中李忠智先生、王红波先生、郭美珍女士、刘宇先生、楼光华先生、张冠群先生、肖安华先生共7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聂腾云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性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更好地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投资建设等资金需求,优化公司资本结构,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原有的授信额度及授权期限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的业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商业保理等。本次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内有效。
以上拟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投资建设等资金需求以及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相关事项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参与共同设立投资基金主要对物流相关等领域进行股权投资,可以充分运用公司资源,并有效利用已获得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优势,积极发掘具有增长潜力的投资标的,拓宽公司的投资渠道,实现资源的优化整合,从而对公司长远发展产生积极影响。成立投资基金将有利于进一步探索公司外延式发展,完善公司整体的战略布局,提升公司的整体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董事会同意公司参与共同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聂腾云、陈立英、聂樟清已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