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天邦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2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天邦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19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的规定,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都属于经营性往来,价格公允,不存在与规定相违背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2019年上半年度累计审批担保额度为人民币465,500万元(其中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203,500万元,对外担保262,000万元),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为121,371.38万元,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121,308.8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0.9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违规担保的情形,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事项均按照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二、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

的要求,我们认真审核了公司出具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的情形。

三、关于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因业务规模扩大,根据经营需要使用自有及自筹资金,以规避经营中的商品价格风险为目的,以期现匹配为原则,在场内市场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投机套利交易。

1、公司针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建立了专门的内部控制制度、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测算系统,设立了期货决策小组、规范业务操作流程、明确风险处理程序及相关惩罚措施等。开展套保业务前,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其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2、公司使用自有及自筹资金开展套保业务,严格控制套保业务的资金规模,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进行投机套利交易,风险可控,有利于降低经营的风险,提高其抵御市场波动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本事项是合理的,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四、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董事意见。

同意聘任王峰先生和刘梦婕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有相应的职务资格和能力。本次董事会的召开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许萍、张晖明、鲍金红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