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银轮股份股票代码:002126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台银轮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天台县赤城路134号联系地址:浙江天台县赤城路134号股份变动性质:减少(执行法院裁定)
签署日期:2022年5月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在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轮股份”)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银轮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记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所做出的任何理解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释 义 ......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 ... 7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 8
第四节 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 ... 9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情况 ...... 10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 ........... 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5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银轮实业 | 指 | 天台银轮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银轮股份、公司 | 指 |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银轮实业持有的银轮股份股票80,444,000股以执行法院裁定方式过户至徐小敏等15名执行申请人名下,占银轮股份总股本的10.16%。 |
报告、本报告、本报告书 | 指 |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天台银轮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3年9月1日注册地址:浙江天台县城关赤城路134号法定代表人:徐小敏注册资本:14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237539785210经营范围:建材、家用电器的销售;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房屋租赁;技术咨询服务。经营期限:长期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元) | 出资比例(%) |
1 | 徐小敏 | 4,028,022 | 28.77% |
2 | 袁银岳 | 1,343,569 | 9.60% |
3 | 王鑫美 | 1,343,569 | 9.60% |
4 | 王达伦 | 1,289,824 | 9.21% |
5 | 季善魁 | 1,101,730 | 7.87% |
6 | 陈邦国 | 1,021,113 | 7.29% |
7 | 陈铭奎 | 854,513 | 6.10% |
8 | 周益民 | 523,993 | 3.74% |
9 | 郭 伟 | 429,939 | 3.07% |
10 | 冯宗会 | 421,882 | 3.01% |
11 | 高 敏 | 389,637 | 2.78% |
12 | 洪纵韬 | 349,329 | 2.50% |
13 | 茅昌溪 | 322,456 | 2.30% |
14 | 褚卫明 | 295,584 | 2.11% |
15 | 陈能卯 | 284,840 | 2.03% |
合计 | 14,000,000 | 100.00%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 |
徐小敏 | 执行董事、 | 男 | 中国 | 浙江省台州市 | 否 |
法定代表人 | 天台县 | ||||
陈能卯 | 经理 | 男 | 中国 | 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 | 否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银轮实业执行法院裁定,将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过户到其股东名下,变间接持股为直接持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银轮实业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银轮股份股票的计划。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因执行法院裁定,银轮实业持有的银轮股份股票80,444,000股过户至徐小敏等15名股东名下,银轮实业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银轮股份80,444,000股,占银轮股份总股本的10.16%。
银轮实业将通过执行法院裁定方式被过户至徐小敏等15名股东名下,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转让方式 | 转让股数 | 受让方 |
银轮实业 | 执行法院裁定 | 23,145,012 | 徐小敏 |
银轮实业 | 执行法院裁定 | 7,720,148 | 王鑫美 |
银轮实业 | 执行法院裁定 | 7,720,148 | 袁银岳 |
银轮实业 | 执行法院裁定 | 7,411,331 | 王达伦 |
银轮实业 | 执行法院裁定 | 6,330,550 | 季善魁 |
银轮实业 | 执行法院裁定 | 5,867,316 | 陈邦国 |
银轮实业 | 执行法院裁定 | 4,910,032 | 陈铭奎 |
银轮实业 | 执行法院裁定 | 3,010,862 | 周益民 |
银轮实业 | 执行法院裁定 | 2,424,130 | 冯宗会 |
银轮实业 | 执行法院裁定 | 2,470,431 | 郭 伟 |
银轮实业 | 执行法院裁定 | 2,238,854 | 高 敏 |
银轮实业 | 执行法院裁定 | 2,007,241 | 洪纵韬 |
银轮实业 | 执行法院裁定 | 1,852,832 | 茅昌溪 |
银轮实业 | 执行法院裁定 | 1,698,424 | 褚卫明 |
银轮实业 | 执行法院裁定 | 1,636,689 | 陈能卯 |
合计 | 80,444,000 |
本次权益变动后,银轮实业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三、本次拟转让的股份是否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银轮股份之股份无质押、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况。
第四节 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执行法院裁定将股份过户给其股东,不涉及资金支付行为,不涉及资金来源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天台银轮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天台银轮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上述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台银轮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小敏
日期:2022年5月9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台银轮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小敏
2022年5月9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浙江银轮机械 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 |
股票简称 | 银轮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126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天台银轮实业 发展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 加 □ 减 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 与 □ 其他 □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A股普通股 持股数量:80444000股 持股比例: 10.16% | ||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A股普通股 持股数量:0股 变动数量: -80444000 股 变动比例: -10.16%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2-05-05 方式: 执行法院裁定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 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 题 | 是 □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 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 得批准 | 是 □ 否 √ |
是否已得到 批准 | 是 □ 否 √ |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台银轮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小敏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