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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轮股份:关于为子公司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26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12日、2022年5月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浙江银轮新能源热管理系统有限公司等12家控股子公司或孙公司的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总额度310,740万元,其中,具体为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如下:

序号被担保方担保额度(万元)
一、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担保额度
1浙江银轮新能源热管理系统有限公司131,000
2天台银申铝业有限公司8,000
3江苏朗信电气有限公司13,475
小计152,475
二、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子公司担保额度
1上海银轮热交换系统有限公司95,000
2山东银轮热交换系统有限公司20,000
3湖北银轮机械有限公司6,000
4赤壁银轮工业换热器有限公司3,000
5湖北美标汽车制冷系统有限公司20,000
6浙江银轮智能装备有限公司5,000
7天台振华表面处理有限公司2,000
8Yinlun TDI LLC6,500
9Yinlun ADM India Pvt. Ltd..765
小计158,265
合计310,7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2022年5月23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约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银轮新能源热管理系统有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最高额担保金额11,000万元人民币,保证额度有效期自2022年5月23日至2023年5月22日止。

2022年5月23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约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银轮新能源热管理系统有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最高额担保金额10,000万元人民币,保证额度有效期自2022年5月23日至2023年5月22日止。

2022年5月23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约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湖北银轮机械有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最高额担保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保证额度有效期自2022年5月23日至2023年5月22日止。

2022年5月23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约定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天台银申铝业有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最高额担保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保证额度有效期自2022年5月23日至2023年5月22日止。天台银申铝业有限公司其他股东分别按持股比例为该担保事项提供了反担保。

2022年5月23日,公司、天台振华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其他股东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天台振华表面处理有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最高额担保总额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531.74万元人民币,保证额度有效期自2022年5月23日至2023年5月22日止。

上述担保事项与董事会审议的情况一致,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为浙江银轮新能源热管理系统有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为47,000万元人民币;累计为湖北银轮机械有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为6,000万元人民币;累计为天台银申铝业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累计为天台振华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1,531.74万元人民币。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累计实际担保金额为125,282.74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总资产比例分别为25.70%、10.45%。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2年5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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