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露天煤业 公告编号:2019062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921,573,493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露天煤业 | 股票代码 | 002128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温泉 | -- | ||
办公地址 |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机关办公楼 |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机关办公楼 | ||
电话 | 0475-6196970 | -- | ||
电子信箱 | ltmy@vip.163.com | ltmy@vip.163.com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元) | 9,533,402,317.24 | 4,264,428,358.95 | 8,875,750,482.44 | 7.4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374,768,175.06 | 1,176,922,745.66 | 1,230,235,588.42 | 11.7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367,430,744.80 | 1,195,526,076.94 | 1,248,227,183.07 | 9.5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357,259,378.35 | 777,140,980.79 | 1,612,844,129.09 | -15.8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83 | 0.72 | 0.75 | 10.6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83 | 0.72 | 0.75 | 10.6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39% | 10.26% | 8.84% | 提高1.55个百分点 |
项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
总资产(元) | 33,792,094,138.87 | 15,625,992,841.13 | 31,885,568,739.28 | 5.9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4,984,619,984.64 | 11,648,581,335.22 | 14,787,868,051.55 | 1.33% |
3、 注释
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66号),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蒙东能源)发行154,161,602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并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约10.35亿元。2019年5月17日,本次交易已完成标的资产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霍煤鸿骏铝电公司已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会计准则,该事项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公司对2018年度及2018年半年度相关数据进行了调整。
4、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9,492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62.73% | 1,122,022,721 | 154,161,602 | |||||
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5.24% | 93,785,424 | 质押 | 46,892,700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1.23% | 21,970,20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0.80% | 14,321,779 | ||||||
孙桂霞 | 境内自然人 | 0.57% | 10,250,451 | ||||||
#西藏富通达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49% | 8,715,585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46% | 8,249,555 | ||||||
李忠显 | 境内自然人 | 0.36% | 6,460,000 | ||||||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三组合 | 其他 | 0.33% | 5,986,374 | ||||||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三组合 | 其他 | 0.23% | 4,156,382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除了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5%的股份外,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前述股东中,除西藏富通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8,715,585股股份均来自 |
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6、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7、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实现营业总收入953,340.2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7.41%;实现营业利润168,327.2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了8.09%;实现利润总额166,783.5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38%。利润总额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煤炭综合售价同比增加及本年新增太阳能、风力发电收入所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37,476.8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75%;基本每股收益0.83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67%;资产总额3,379,209.41万元,比年初增加5.98%;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1,498,462.00万元,比年初增加1.33%。
其信用账户之外,前述其他股东持有的股份均来自其普通账户。
产量(万吨/万千瓦时) | 销量(万吨/万千瓦时) | 营业收入(万元)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万元)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煤炭产品 | 2,452.41 | 2,462.55 | 347,474.06 | 14.06% | 172,369.21 | 21.58% | 50.39% | 降低3.07个百分点 |
电力产品 | 309,704.69 | 271,095.35 | 89,240.55 | 22.05% | 52,116.54 | 26.09% | 41.60% | 降低1.87个百分点 |
电解铝 | 43.73 | 43.06 | 509,102.46 | 1.73% | 461,594.90 | 4.02% | 9.33% | 降低2个百分点% |
其他 | 7,523.17 | -19.75% | 3,371.31 | -22.23% | 55.19% | 提高1.43个百分点 |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有发生变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具体说明如下: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不重溯2018年末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前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公司收购了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51%的股权,纳入的合并范围,并调整了比较期间的财务报表。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 刘明胜
201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