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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煤业:2019年第十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1-27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十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2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十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11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12名,12名董事参加了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转让内蒙古察哈尔新能源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转让内蒙古察哈尔新能源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2)。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刘明胜、刘建平、吴连成、周博潇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该项关联交易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确认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与会的8名非关联董事7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其中董事谷清海反对,反对理由:鉴于新能源

项目符合国家未来发展趋势,建议保留此次拟转让的新能源项目公司股权,股权全部退出不符合公司新能源战略发展规划。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关于提供和接受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提供和接受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3)。该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刘明胜、刘建平、吴连成、周博潇、谷清海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该项关联交易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确认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与会的7名非关联董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关于召开2019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召开公司2019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情况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19094)。

表决结果:董事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一)2019年第十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二)《关于转让内蒙古察哈尔新能源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提供和接受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召

开2019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独立董事意见。特此公告。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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