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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投能源:关于投资建设霍林河坑口发电公司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项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24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电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3036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霍林河坑口发电公司全额自发自用新能

源项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电投能源”或“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霍林河坑口发电公司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项目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概述

(一)为进一步推动公司新能源产业发展,实现“绿色效益再翻番;低碳智慧创双一”战略转型目标,公司决定由全资子公司通辽霍林河坑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霍林河坑口发电公司”)投资建设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项目。

(二)该投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基本情况

2022年11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首批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项目清单的通知》(内能新能〔2021〕1300号),霍林河坑口发电公司取得全额自发自用5.22MW光伏项目建设指标,并于2022年12月22日取得备案告知书。

本项目建设场址位于内蒙古霍林郭勒市境内,珠斯花地区南部霍

林河坑口发电公司厂区内,地势平坦,地面开阔。本项目装机容量为5.22MWp,共安装545Wp 单晶光伏组件 9587块、钢支架174吨、组串式逆变器(320kW)13台、6kV箱式变压器2台以及相关电力敷设。其中东南侧闲置场地布置单晶双面组件,容量2.70MW。输煤栈桥东侧场地布置单晶双面组件,容量0.57MW。车棚布置单晶单面组件,容量1.95MW。配套建设计算机监控系统和远程通信系统,实现集中监控和实时分析及数据传输。工程静态投资2545万元,单位千瓦静态投资为4872元;动态投资2556万元,单位千瓦动态投资为4893元,其中建设期利息为11万元。

本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辽霍林河坑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资本金比例为20%,其余资金为银行贷款,贷款利率为4.3%,项目已列入2023年投资计划。

三、项目投资及经济性评价和技术性评价

(一)经济性评价

本项目可利用小时数为1442.33h,电价按0.330元/kWh测算财务指标。经测算,本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6.01%,项目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8.8%,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为12.88年。本项目采用“全额自发自用”模式,经济评价指标符合公司有关标准,项目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财务指标较好,财务经济评价可行。

(二)技术性评价

本工程光伏方阵布设电厂东南侧闲置场地、西侧停车场、输煤栈桥东侧及西侧场地。交通条件便利具备建设光伏的地形地质条件。本工程地面太阳能光伏组件采用倾角26°。车棚光伏组件安装倾角0°,光伏组件全部采用固定式安装。

本项目运营期按25年计算,光伏组件首年衰减2%、其余年份衰减0.45%取值、总装机容量5.22MWp计算,25年总发电量1.88亿kWh,年平均发电量753.61万kWh,年均利用小时数1442.33小时。

四、项目建设必要性

1.本项目符合建设世界一流清洁能源企业发展战略,可以有效地促进公司转型发展,能够改善霍林河坑口发电公司产业结构,推动企业实现低碳转型,提升企业“绿色发展”形象,使公司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

2.本项目可以充分发挥企业自身优势和资源。依托企业自有土地,不需要另行租用场地,能够降低企业工程造价,提高项目盈利能力,接入系统条件优越,本项目采用全额自发自用,可就近接入厂用电系统,接入系统投资较少,项目投资效益好。

五、项目风险及应对措施以及项目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一)项目风险及应对措施

风险分析:目前组件、钢材价格浮动较频繁,组件和钢材在项目

的投资里占比较大,对项目的投资和收益存在直接影响。应对措施:需实时跟踪组件和钢材的价格变化,优化项目设计方案,控制投资风险。

(二)前述项目对上市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情况根据项目可研测算,项目总投资2571.61万元,资本金比例为20%,其余80%为国内银行贷款。项目累计盈余资金590.13万元,整个计算期每年累计盈余资金均大于零,有足够的净现金流量维持正常运营,能实现财务可持续性;项目在建设期资产负债率为80%,项目建设期3个月,项目在期初资产负债率较高,此后逐年递减,负债呈逐年下降趋势,经营期内平均资产负债率在合理范围内,说明该项目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且金额较小,不会对上市公司形成负面影响。

六、备查文件

2023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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