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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尔核材: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09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二〇二〇年度述职报告陈燕燕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0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积极出席公司2020年度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有效保证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0年度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进行汇报: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经认真审查,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在本人2020年度任期期间,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会议,5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本年度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本年度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陈燕燕11110055

二、2020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认真了解公司2020年度经营活动的基础上,对关键问题进行评议,依据专业知识、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1、2020年2月26日,对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2、2020年3月23日,对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2)关于取消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3、2020年4月17日,对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4)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6)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7)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9)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10)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11)关于2019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独立意见。

4、2020年4月27日,对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与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保证金质押协议>的独立意见

5、2020年5月22日,对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

(2)关于调整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数量及行权

价格的独立意见;

(3)关于调整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数量及行权价格的独立意见;

(4)关于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5)关于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独立意见;

(6)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6、2020年6月12日,对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7、2020年8月25日,对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8、2020年9月15日,对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投资建设惠州市水口民营工业园项目的独立意见。

9、2020年12月9日,对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0、2020年12月30日,对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利用参加公司现场会议及不定期走访等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调查,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等相关情况;通过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形式,与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

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四、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2020年任职期间,本人按照各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积极参与各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具体如下:

(一)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工作情况

本人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召集和主持会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会增补非独立董事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候选人提名及对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认为李文友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工作情况

2020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加会议,积极关注会计师出具的财务报告,对公司2020年定期报告进行认真审核,并对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发表意见,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三)作为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的工作情况

本人在任职期间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对公司战略决策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了委员的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0年度内,本人积极通过参加现场会议、电话等方式掌握上市公司经营现状、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做好了必要的基础工作。报告期内,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解,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人在任职期间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公告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2020年,本人持续注重个人履职能力提升,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起到应有的作用。

六、其他事项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联系邮箱:sun555shine@126.com

2021年,本人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继续秉承对公司和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

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团队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和全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燕燕

2021年2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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