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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尔核材: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2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二〇二一年度述职报告

刘广灵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1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1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在参加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时,均能够本着严谨的态度对各项议案进行研究、核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形成决议均符合法定程序,各项重大经营投资决策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2021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在本人2021年度任期期间,公司共召开13次董事会会议,7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本年度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本年度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刘广灵13130077

二、2021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并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

1、2021年2月6日,对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关于控股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5)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6)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7)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9)关于控股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0)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11)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12)关于2020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独立意见。

2、2021年2月18日,对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3、2021年3月23日,对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调整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数量及行权价格的独立意见;

(2)关于调整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数量及行权价格的独立意见。

4、2021年4月20日,对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出售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5、2021年5月21日,对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注销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期已届满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6、2021年7月19日,对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产业投资基金更换普通合伙人及延长经营期限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7、2021年7月30日,对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8、2021年8月6日,对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参与设立的产业投资基金更换普通合伙人及延长经营期限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公司参与设立的产业投资基金更换普通合伙人及延长经营期限的独立意见。

9、2021年9月10日,对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0、2021年12月10日,对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分拆子公司境内上市前期筹备工作的独立意见;

(2)关于取消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2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4)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责任保险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利用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平时的不定期走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通过参加公司现场会议、与公司高管及相关人员交流沟通、查阅公司资料等多种方式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详细了解,运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

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2021年任职期间,本人按照各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积极参与各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具体如下:

(一)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工作情况

2021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加会议,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和绩效考核办法,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年度薪酬政策和方案进行了核查;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事项进行了审核。

(二)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工作情况

本人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召集和主持会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对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认为邱微女士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董事会秘书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的工作情况

本人在任职期间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对公司拟出售股票资产、电线业务板块的内部调整以及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分拆子公司境内上市前期筹备工作等战略决策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了委员的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勤勉独立、有效履职。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及担任委员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与相关人员进行问询、讨论,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判断,为公司提供建设性的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以及公司的规范运作,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要求公司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确保公司2021年度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主动认真地学习了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事项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联系邮箱:liu.guangling@sz.tsinghua.edu.cn

2022年,本人将一如既往地勤勉尽职,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

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团队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和全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广灵2022年4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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