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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尔核材: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杨在峰)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2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二〇二一年度述职报告

杨在峰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1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1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在任职期间,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了2021年的相关会议,对会议议案发表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2021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在本人2021年度任期期间,公司共召开13次董事会会议,7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本年度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本年度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杨在峰13130073

二、2021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并对公司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与公司各位独立董事一起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2021年2月6日,对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关于控股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5)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6)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7)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9)关于控股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0)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11)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12)关于2020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独立意见。

2、2021年2月18日,对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3、2021年3月23日,对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调整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数量及行权价格的独立意见;

(2)关于调整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数量及行权价格的独立意见。

4、2021年4月20日,对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出售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5、2021年5月21日,对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注销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期已届满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6、2021年7月19日,对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产业投资基金更换普通合伙人及延长经营期限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7、2021年7月30日,对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8、2021年8月6日,对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参与设立的产业投资基金更换普通合伙人及延长经营期限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公司参与设立的产业投资基金更换普通合伙人及延长经营期限的独立意见。

9、2021年9月10日,对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0、2021年12月10日,对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分拆子公司境内上市前期筹备工作的独立意见;

(2)关于取消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2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4)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责任保险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查阅公司资料等,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为参加会议做必要的准备,独立、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利用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与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秘书、审计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掌握公司情况,了解公司

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情况。本人凭借在会计学领域的多年经验,积极对企业经营、财务、审计等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就公司的财务运作、内部审计的执行等方面提出了一些积极的建议和意见,以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1年任职期间,本人按照各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积极参与各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具体如下:

(一)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工作情况

2021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加会议,积极关注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并与会计师、管理层进行年报审计的充分交流,积极督促会计师事务所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发表意见,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二)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工作情况

2021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加会议,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和绩效考核办法,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年度薪酬政策和方案进行了核查;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事项进行了审核。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关注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积极行使独立董事权利

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解,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监督检查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督促公司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深交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有效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持续注重个人履职能力的提升

为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持续积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通过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加强保护全体股东利益的判断和意识。

六、其他事项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联系邮箱:13682627811@139.com

2022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最后,衷心感谢公司管理层及有关工作人员对本人2021年度工作的积极配合和全力支持。

特此报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杨在峰2022年4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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