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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尔核材: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9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促进下属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其经济效益和盈利能力,公司2022年度拟为下属5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6,000万元的担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含)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17,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29,000万元。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该担保额度不含其他单独审议的特殊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年3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公司就控股子公司乐庭电线工业(惠州)有限公司及上海长园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与银行的授信业务,分别与四家银行签订了担保合同,被担保最高债权本金合计20,700万元人民币。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期,就控股子公司长园电子(东莞)有限公司与银行的授信业务,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订了担保合同,被担保最高债权本金合计2,000万元人民币。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额度范围内,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监管法规的要求。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较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其经济效益和盈利能力。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建设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1、债权人(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

2、债务人:长园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3、保证人(甲方):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4、被担保最高债权本金:2,000万元人民币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7、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有效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139,1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6.64%,占总资产的17.92%,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106,100万元,为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对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金额为30,000万元,为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对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总额为69,042.9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19%,占总资产的8.90%,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36,042.98万元,为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对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金额为30,000万元, 为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对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

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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