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 共 2 页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19-101债券代码:128038 债券简称:利欧转债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9年8月23日以公告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19年9月10日下午15:00在浙江省温岭市城东街道万昌北路806号青商大厦27楼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9月9日-2019年9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9日下午15:00至2019年9月1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副董事长王壮利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盛敏律师、张诚毅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会议出席情况
第 2 页 共 2 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90,666,41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7.9017%。其中,参加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88,049,41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7.862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人数为1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617,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39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人数为1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622,21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845%。
三、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90,666,2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83%;反对20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622,0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443%;反对200股;弃权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盛敏律师、张诚毅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认为:利欧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会议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