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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星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19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星科技”或“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恒星科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05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19日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195,688,484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4.95元。截至2016年9月20日,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968,657,995.80元,扣除发行费用16,645,688.48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952,012,307.32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9月23日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41080004号验资报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原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年产900万km超精细金刚线97,600.8095,305.80

(二)公司于2016年10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11月24日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可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三)公司于2017年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3月17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及生产工艺的议案》,对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及生产工艺进行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结构对此分别发表了相关意见。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年产600万km超精细金刚线97,600.8095,305.80

(四)公司于2017年10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10月31日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12个月)低风险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五)公司于2017年12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9日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对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结构对此分别发表了相关意见。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年产600万km超精细金刚线95,326.6772,305.80
高端智能化钢帘线制造项目31,231.8023,000
合计126,558.4795,305.80

(六)公司于2018年10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10月30日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8,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12个月)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七)截止2019年8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683,316,300.30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0.00元;2016年9月20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09,600,244.29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3,716,056.01元(全部为募投项目支出,其中年产600万km超精细金刚线投入37,425,802.01元,高端智能化钢帘线制造项目投入36,290,254.00元)。

(八)截止2019年8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22,375,363.65元(其中募集资金余额268,696,007.02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净额3,775,266.46元,银行理财产品收益49,904,090.17元),其中:银行存款102,375,363.65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220,000,000.00元。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截止2019年9月17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形。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按使用期间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一年以内4.35%)测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1,087.50万元。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到期前将按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过去十二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且未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已履行的法律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取得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就此事项出具的明确同意意见。此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且未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亦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综上,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安排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而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恒星科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计划。

(此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肖 磊 田 稼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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