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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宇集团: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1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定于2024年5月31日(周五)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31日(周五)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3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5月3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5月3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7日(周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杭州市上城区龙舌路68号鹤鸣广宇大厦1号楼18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5.00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0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上述议案业经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相关规则,对影响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涉及上述议案5和6。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4年5月29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龙舌路68号鹤鸣广宇大厦1号楼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0008(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28日、2024年5月29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龙舌路68号鹤鸣广宇大厦1号楼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华欣、朱颖盈

电话:0571-87925786

传真:0571-87925813

6、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33

2、投票简称:广宇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议案均是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提案作如下表决: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 意反 对弃 权
在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5.00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0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委托股东姓名或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署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是□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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