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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宇集团: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王小毅)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作为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3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忠实、勤勉、尽职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发挥个人专长,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监督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公司董事会在2023年度共召开会议11次,本人均亲自出席(或通讯表决),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对于所出席的各次董事会会议,本着勤勉务实、诚信负责的态度,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事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在阅读会议材料、客观判断市场形势和公司实际的基础上,本人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2、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就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表所示:

会议日期会议届次发表独立意见事项意见类型
2023年03月16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01关于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房的议案同意
2023年04月21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04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07-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07-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08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3年06月19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01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裁的议案同意
2023年07月14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01关于入伙有限合伙企业涉及关联共同投资的议案同意
2023年12月4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同意02关于为客户提供按揭贷款阶段性保证的议案
03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2023年12月29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同意

三、公司现场办公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到访等形式在公司现场办公累计办公时间达15天,实地参与考察公司经营现状,并通过座谈、电话会议、网络连线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报告期内,本人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项目进展情况,密切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跟踪公司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同时关注公司日常经营情况等事项,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和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从个人专业的角度,对公司营销特别是数字化营销建设、营销人才引进等方面,提出了建议和意见,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参考。

四、任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及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分别担任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第七届董事会提名与战略委员会委员。

召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审议了公司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履职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报酬发放情况。

参与提名与战略委员会会议2次,对常务副总裁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详尽地审查;讨论了关于公司发展的若干问题;梳理公司各业务板块,讨论各版块战略发展定位并明确发展方向。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参与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和远期结售汇事项进行了审查。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参加公司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用专业知识对会议议案进行客观、独立、公正的审议,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相关事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发表了独立意见。

2、持续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公司信息,让社会公众股东能够全面的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3、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其它相关文件,增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维护社会公众投资者利益的理解和认识,持续提升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能力和意识。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2024年,本人将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经常性的沟通,为提高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为更好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尽本人应尽的职责。

感谢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对本人的信任与支持,欢迎大家与本人沟通,本人的联系方式为: kevinwxy@zju.edu.cn

独立董事:王小毅

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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