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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普林: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1%暨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14

证券代码:002134 证券简称:天津普林 公告编号:2020-046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1%暨减持计划数量过半

的进展公告持股5%以上的股东天津津融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09月0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0-033),持有本公司股份45,422,2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8.48%)的股东天津津融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融集团”)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916,994股(若在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2%,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不超过2,458,497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津融集团出具的《关于减持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达到1%暨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告知函》,截至2020年11月12日收盘后,津融集团已累计减持天津普林2,458,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过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本公司2007年IPO前获得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日期减持均价(元)减持数量(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
天津津融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集中竞价交易2020/09/288.77546,5000.2223%
2020/09/298.82697,6000.2838%
2020/11/119.51629,3000.2560%
2020/11/129.43585,0000.2380%
合计2,458,4001.0000%

注: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为计算时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津融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2号
权益变动时间2020年09月28日至2020年11月12日
股票简称天津普林股票代码002134
变动类型(可多选)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A股245.841.00
合 计245.841.00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4542.2218.484296.3817.4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542.2218.484296.3817.48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天津普林于2020年09月07日发布《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内容包含:“持有本公司股份45,422,2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8.48%)的股东天津津融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融集团”)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916,994股(若在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2%,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不超过2,458,497股。” 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津融集团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3.律师的书面意见□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津融集团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津融集团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津融集团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津融集团不属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本次减持的实施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本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津融集团的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在其剩余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津融集团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天津津融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减持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达到1%暨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二○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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