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03月16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电子”)出具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中环电子于2021年03月11日至2021年03月1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票3,711,50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1%)。
本次增持前,中环电子及其一致行动人天津市中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投资”)累计持有公司股份68,814,2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99%。本次增持后,中环电子及中环投资累计持有公司股份72,525,7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50%。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 |||||
住所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大街16号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1年03月11日-2021年03月15日 | |||||
股票简称 | 天津普林 | 股票代码 | 002134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增持时间 | 增持股数(万股) | 增持比例(%) |
A股
A股 | 2021年03月11日-2021年03月15日 | 371.15 | 1.51 | ||||
合 计 | 371.15 | 1.51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可多选)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6,881.42 | 27.99 | 7,252.58 | 29.5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881.42 | 27.99 | 7,252.58 | 29.5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00 | 0.00 | 0.00 | 0.00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
6.备查文件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3.律师的书面意见□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本表中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中环电子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中环电子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制度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增持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超过1%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一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