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通过对战友先生、张伯轩女士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资格等方面情况的了解,我们认为战友先生、张伯轩女士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董事会补选董事的提名、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经审查,未发现战友先生、张伯轩女士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也未曾受到过证监会和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战友先生、张伯轩女士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提名战友先生、张伯轩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请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要。
我们认为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请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李志东 杨丽芳 何青
二○二一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