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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络电子:关于董事长部分股票质押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03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部分股票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暨董事长袁金钰先生通知,获悉袁金钰先生将持有本公司部分股权办理了股票质押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质押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是否为限售股(如是,注明限售类型)是否为补充质押质押起始日质押到期日质权人质押用途
袁金钰6,030,0005.27%0.75%2020年6月30日2021年6月30日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不动产投资

上述质押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本次质押前的质押股份数量(股)本次质押后的质押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已质押股份 情况未质押股份 情况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占已质押股份比例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袁金钰114,436,68014.19%84,684,00090,714,00079.27%11.25%00.00%00.00%

注:袁金钰、施红阳等22名公司核心员工与恒顺通于2020年5与27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生效日期为自《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为自生效之日起36个月。《附条件生效的股

份认购协议》生效之日为在双方签署并加盖公司印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一致行动协议尚未生效。

二、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袁金钰先生股份质押融资不存在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袁金钰先生与质权人签订的质押协议中,含有未约定明确的质押到期日,因此不能确定未来半年内及一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袁金钰先生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其目前不存在偿债风险。还款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股票分红、投资收益等。

(3)袁金钰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质押相关协议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〇年七月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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