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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邦股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13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武永强先生通知,武永强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2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533%。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均价减持股数 (万股)减持比例(%)
武永强大宗交易2019/8/124.73元/股2,5002.4533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武永强合计持有股份23,700.8723.257921,200.8720.804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925.225.81453,425.223.3612
有限售条件股份17,775.6517.443417,775.6517.4434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武永强先生于2007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如下: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2、2015年7月9日,因二级市场股价非理性下跌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武永强先生作出承诺:自2015年7月10日起,未来 6 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3、武永强先生在2017年4月27日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承诺,增持的股份自2017年4月27日起12个月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得转让。

4、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武永强先生所作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并且本次减持不违反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武永强先生减持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属于需要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

3、本次股份减持后,武永强先生直接持股比例为20.8046%,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武永强先生承诺:自本次减持之日起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四、备查文件

武永强先生出具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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