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9 |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 公告编号:2020087 | |
债券代码:128058 | 债券简称:拓邦转债 |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被担保方的详细信息、董事会对担保事项的意见详见2020年10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2020年11月4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宁波招行”)签订了《不可撤销担保书》(以下简称“担保书”),约定公司为宁波招行与全资子公司宁波拓邦智能控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拓邦”)签订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所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担保方
担保方 | 借款人(被担保方) | 贷款人 | 贷款期限 | 贷款金额 |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拓邦智能控制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2020/11/5- 2025/11/4 | 22,000万元人民币 |
三、《不可撤销担保书》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事项
在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时,宁波招行向债务人提供而未获偿还的贷款、开证/承兑垫款、议付款及/或贴现款由担保方在担保书所确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如宁波招行根据主合同约定提前向债务人追索,担保方亦在担保书所确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
任。
2、保证范围
担保方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全部债务。
3、保证方式
担保方对担保书约定的保证范围内的全部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保证责任。
4、保证责任期间
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
5、争议及纠纷解决方式
本担保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不含港、澳、台法律),因本担保书所产生的争议,担保方同意采取主合同所约定的纠纷解决方式。
6、保证书的生效
自担保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名章并加盖担保方公章/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审议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4.10亿元,全部为公司对宁波拓邦的担保额度,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25.10亿元的16.33%;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0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担保以及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不可撤销担保书》;
2、《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