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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光: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8

2019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职的工作态度,依法行使职权,较好地履行了监督职能,维护了全体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2019年度,监事会共召开4次会议,列席或出席了报告期内的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对公司经营运作以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提高。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19年,本公司监事会总共召开了4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情况如下:

1、2019年2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决议公告刊登于2019年2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2019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制定公司2019年度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等10个议案,决议公告刊登于2019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2019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决议公告刊登于2019年8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2019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三季度报告及摘要》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决议公告刊登于2019年10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监事会对2019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监督情况

2019年,监事会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认真监督公司财务及资金运作等情况,检查监督公司董事和经理层人员执行职务行为,促进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规范。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本年度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2019年度本公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及董事会决策和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

经检查,监事会认为:鉴于2018年度,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未履行正常审批决策程序违规占用资金事项,2019年度,监事会召开专题会议监督要求公司加强相关内控制度的执行,严格梳理同类事项及具体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相关违规事项,并持续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公司正常运作,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目前,公司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报告期内本公司各项决策程序合法,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诚信义务;公司董事及经营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及定期报告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检查财务状况的职责,检查了公司业务、财务制度和财务情况,审核了董事会提交的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报表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的定期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所做的专项说明客观、真实,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将持续关注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推进相关工作,尽快消除上述不确定因素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三)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已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制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执行,对生产经营主要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进行了合理的控制,《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四)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要求,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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